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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紧密围绕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中“强化检察监督,加强公益诉讼”要求,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,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坚持政治铸魂,把准公益诉讼“方向盘”。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“三会一课”等制度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,把握“十五五”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,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,谋划检察工作新路径、激发公益诉讼新动能,推进法治社会建设。专题培训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、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,以全会精神引领检察实践,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,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。

坚持为民司法,深耕公益保护“责任田”。江苏作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,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护公共权益上有着先发优势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巩固深化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成效,开展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等活动,守护群众切身利益。提请“六长出题”,近年来挖掘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损害线索,破解一系列社会治理难题。利用科技赋能,帮助千余户贫困家庭用上优惠水电燃气费,让兜底政策更精准惠及到特殊群体。突出综合履职,抗疫交流群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,节约公益诉讼线索挖掘时间,让受侵害的公共权益得到及时救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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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生态优先,筑牢绿色发展“屏障网”。立足公益诉讼本源,结合区位资源禀赋,不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,谋划高质量发展新布局,着力打造“金湖可采莲 益路有你援”工作品牌,精准开展检察公益诉讼。金湖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,生态环境健康与否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紧盯违法捕捞行为,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,维护当地水域生态安全;打造公益诉讼法治宣教基地,邀请乡土能人参与公益诉讼宣传,传播生态文明理念;开展“房前屋后”专项行动,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

坚持强基固本,锻造素能过硬“生力军”。创新开展“青蓝结对”、小课堂等专题培训活动。鼓励省级业务标兵、人才担任青年干警导师,加快知识传承。重点培养“办案-研究”复合型人才,通过开展“论文、调研、宣传”专题培训、实战训练,提高检察人员“办精品案、写典型案”的意识,补足“能办案不善总结”的短板。今年,我院8篇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法学会年会获奖。融智聚力强化“外脑”赋能,充分发挥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实质性辅助办案作用,助力提升办案质效。

(作者系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)草莓

发布于:江苏省